针对进口中的特殊情况,未获得认证的3C目录内产品在进口时,符合国家规定的8种情况之一的,相关单位可以向所在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免予办理认证的申请
8种申请条款如下:
(一)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二)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三)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四)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的设备/零部件(不包括办公用品);
(五)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六)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七)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八)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来料或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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